欢迎来到深圳|刑事律师-刑辩大律师网官方网站!
137603311850755-83225677
业务范围
联系方式

深圳|刑事律师-刑辩大律师网

地址:福田区新天CBC世纪商务中心B座3010(福田法院正对面,地铁三号线石厦A出口,七号线石厦G出口,公交福田区委站)

联系人:卫律师

电话:13760331185

座机:0755-83225677

邮箱:wgklawyer@sina.com

QQ:1328817010

留学生贩卖毒品(大麻),律师介入成功不予批准逮捕
2019-04-10

犯罪嫌疑人XXX系毕业于美国某名牌大学的留学生。在美国留学期间,曾因身体健康原因在美国医院接受过含有大麻成分的药物治疗,后身体对大麻产生依赖。归国之后,XXX因无法戒除瘾癖长期吸食大麻。2017年3月初,因好友请求,XXX卖给其0.5克毒品。后事情败露,其被福田区X派出所因涉嫌贩卖毒品罪刑事拘留。

1504854890(1).jpg

刑辩团队成员高律师介入后,积极开展辩护工作。在多次会见当事人的基础上认为本案当事人犯罪情节较轻,没有逮捕必要,于是向福田区检察院申请对XXX进行逮捕诉讼式审查。检察院经研究决定,认为该案符合逮捕诉讼式审查的条件,立即作出同意进行逮捕诉讼式审查的决定。3月21日,福田区人民检察院在检务大厅远程视频室对该案开展逮捕诉讼化审查。在诉讼审查过程中,公安预审大队与辩护律师就犯罪嫌疑人XXX的犯罪行为进行了充分的辩论。最后,人民检察院在综合各方意见的基础上,作出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

题外话:对本案开展逮捕诉讼化审查是福田区人民检察院自推行逮捕公开审查机制以来,第一次依辩护人申请后决定进行逮捕诉讼式审查,并通过远程视频系统由犯罪嫌疑人参与审查的案件。通过当面听取辩护人意见,探索分别听取各方意见的审查方式,为构建多层次的逮捕诉讼化审查体系提供了新的实践样本。





Copyright © 2015 深圳|刑事律师-刑辩大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福田区新天CBC世纪商务中心B座3010(福田法院正对面,地铁三号线石厦A出口,七号线石厦G出口,公交福田区委站)

电话:13760331185邮箱:wgklawyer@sina.com

粤ICP备16051435号技术支持:速骏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