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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贩卖毒品案的成功无罪辩护:证据不足不批捕
2019-04-10

2018年6月1日,福田区人民检察院对涉嫌贩卖毒品罪的Y某作出(证据不足)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至此,被羁押长达37天之久的Y某终于走出福田看守所,与家人团聚。

本案事实比较简单,案情也不复杂,案件焦点问题主要放在Y某帮助Z某购买1500元毒品的行为是否属于贩卖毒品的行为。在会见过程,我们了解到三个方面的关键信息:(1)Y某与Z某的家庭情况相对比较富裕,Y某帮Z某购买毒品仅是为了维持客户关系,根本没有从中牟利的意图;(2)本案发生过两次钱款的交易记录,一次是Z某通过微信转给Y某1500元的购毒资金,第二次是Y某从从银行取出2000元钱去购买毒品。(3)Y某自始自终不承认贩卖犯罪,也不承认其从帮购毒品中牟利。

基于以上信息以及对该案的专业判断,刑辩团队断定侦查机关将会把侦查的重点放在1500元这一关键点上,并希望借此突破,从中获取Y某从中牟利的证据。正是认识到这一点,承办律师一方面肯定Y某在侦查过程中表现出的冷静与坚定,一方面支持她继续坚守自己的观点,如实向公安陈述案件事实,并鼓励她配合公安工作抓捕“上家”。

由于刑辩团队精准的职业判断,专业的法律分析,有效的方案提供以及正确的思路引导,从而使得该案关键证据自始自终处于不可弥补的缺失状态,也通过间接引导侦查方向的方式使本案朝着有利Y某的方面转化。

本案之所以能够取得不批捕的法律效果,得益于律师的专业能力与专业素养,更得益于Y某对律师的充分信任。刑辩团队将一如既往地秉持“专业铸就经典”的刑事辩护理念,不断提升自身专业能力与素质,为维护当事人合法利益的最大化而不断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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